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创新体系建设,加强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集聚和培养优秀科研人才,促进高质量发展,根据《潍坊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规定,现开展2020年度潍坊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依托单位必须为在潍注册的法人单位,提出申报的实验室已运行和对外开放;实验室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特色鲜明,具备承担和完成省、市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在省内具有较大影响。
2.依托高校院所建设的实验室是以提升原始创新、自主创新和协同创新能力为目标,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前沿性、公益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能够引领带动学科和产业发展;依托单位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科研特色,实验室所在学科原则上为特色优势学科。
依托企业建设的实验室是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能够引领行业技术进步;依托企业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原则上是高新技术企业。
3.拥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以及年龄、知识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与相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建立了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
4.具备良好的科研条件和设施,拥有相对独立的物理空间,依托单位能够为实验室提供建设、运行和实验经费保障。
二、有关事项
1.依托单位申报实验室的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具体明确,避免过于宽泛笼统。
2.根据已有市重点实验室布局和运行评估情况,采取主管部门限额推荐方式,每个主管部门推荐不超过6家。
3.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编制潍坊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送要求
主管部门审核筛选汇总后,于2020年11月16日前将有关材料择优限额报送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报送材料包括:主管部门推荐函一份、申请书(含证明材料)纸质材料一份及电子版、汇总表(附件2)一份及电子版。
联系人:王录钦 8091365
邮箱:wfskjjghk@wf.shandong.cn
附件:1.潍坊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
2.2020年潍坊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汇总表
2020年潍坊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汇总表.xls
潍坊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doc
潍坊市科技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