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于近日起开始组织开展山东省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范围为授权公告日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之间的国外授权发明专利(包括:G20成员国、新加坡及欧洲专利局)。
二、资助标准
国外授权发明专利,每个国家每件职务发明资助标准为20000元/件、非职务发明资助标准为10000元/件,对同一件发明在多个国家获发明专利权的,最多按5个国家予以资助。
三、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
1.《山东省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附件1);
2.专利证书第一页复印件、公示专利说明书扉页复印件及专利证书的中文译文;
3.申报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仅针对非职务发明);
4.专利权共有人同意书(附件2,专利权人为2个以上的需提供);
5.各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需汇总填写《山东省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资金汇总表》(附件3),加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单位公章。
上述材料纸件均需提供2份,1-4均需由申报单位加盖公章(职务发明)或由申报人签名(非职务发明)。
(二)电子申报材料(word格式)
1.《山东省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附件1),按照“申报单位(或个人)+申报表”的格式对文件命名;
2.各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需汇总填写《山东省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资金汇总表》(附件3)。
四、相关要求
1. 本次资助采取属地受理模式,各县级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对申报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梳理并通知到位,做到不漏报、无差错;收此通知后,请尽快明确本次专项工作联络人,并于7月30日前将联络人、座机及手机号电子版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邮箱(guojiaoru@wf.shandong.cn)。
2. 所有纸质材料均需打印,不得手动填写及涂改。
3. 收款账户名称与专利权(申报)人名称必须一致。
4. 请各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于8月13日前将纸质及电子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报送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郭姣汝 高鹏飞
电 话:0536-7907787
邮 箱:guojiaoru@wf.shandong.cn
地 址:潍坊市寒亭区北海路与泰祥街交汇处总部基地东区5号楼801室
附 件:1.山东省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申报表
2.专利权共有人同意书
3.山东省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资金汇总表
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