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突出抓好人才强市建设,着力引进和培育产业转型升级急需的领军型人才(团队),为我市创新发展、走在前列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若干意见》(潍发〔2015〕15号)要求,现就实施鸢都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工程制定如下计划。
一、明确任务目标
把握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立足我市构建“1669”现代产业体系和拓展产业转型发展新领域,坚持高端高效、引育并举,加快集聚一批具有国内外一流水平,能够突破关键技术、解决企业重大难题、增强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转化能力、引领和带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高精尖缺”领军人才(团队)。到2020年,力争引进培育鸢都产业领军人才(团队)500名(个)左右,其中引进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顶尖人才(团队)20名(个)左右,引进培育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团队)100名(个)左右、省级产业领军人才(团队)150名(个)左右、市级产业领军人才(团队)250名(个)左右,从根本上优化我市产业人才结构,大幅提升人才和产业层次,加快形成以高端人才引领产业升级、以产业升级集聚高端人才的融合互动发展新格局。
二、广开招引吸纳渠道
充分发挥我市产业基础好、门类比较齐全的优势,统筹科技人才与金融、设计、品牌、市场、国际合作等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突出需求导向、供求衔接,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多渠道、全方位引进海内外各类优秀产业人才,不断扩大产业高端人才规模。
(一)推介引才。各级人才和产业主管部门每年组织对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的人才需求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企业人才需求信息库、精准引才目标库,分产业编制人才需求目录,采取多种形式向人才聚集的国家、地区和城市推介发布,做好线上线下联系对接和交流服务工作。每年到国内外发达地区召开各类人才推介会、对接会,到重点高校开展人才政策宣传和人才招聘活动。
(二)节会引才。把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经贸洽谈、文化交流等活动相结合,依托中日韩产业博览会、潍坊国际风筝会、鲁台经贸洽谈会、中国(寿光)国际蔬菜科技博览会等大型节会,积极开展人才项目对接交流。以节会为载体,积极引导产业组织和企业参加国内外重大人才交流招聘活动,参与全球人才竞争。
(三)筑巢引才。大力推进招院引所,鼓励产业园区、企业与国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各类技术研究院及分支机构,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潍从事科研工作。实施“一企一平台”工程,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加强研发机构建设,重点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提高人才引进成效,提高企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加大各类孵化器建设力度,每年重点支持新建一批特色孵化器,改造提升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增强成就人才创业的服务功能。
(四)柔性引才。坚持以用为本,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新模式,鼓励企业采取聘请技术顾问、客座教授、星期天工程师、假日专家等方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开展项目攻关、联合开发、委托开发等科研技术合作。注重吸引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的退休工程师来潍开展科技研发和项目合作。
(五)以商引才。建立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融合互动机制,推进招商从单纯引项目向打包引人才、资本、项目转变,力争引进一个项目,可带来一批人才、打造一个团队、搞活一个产业。
(六)以才引才。鼓励在潍高层次人才发挥人脉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推荐所熟悉的各类高层次人才来潍创新创业。发挥“亲情、乡情”纽带作用,引导潍坊籍在外高层次人才关注和服务家乡发展,鼓励回乡创新创业或为引进人才牵线搭桥。
(七)中介引才。支持国内外知名人才服务中介机构在潍设立地区总部。加快潍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提升园区运营水平和影响力,重点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人才。注重发挥海外人才工作站、海外华人社团组织在引进人才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突出扶持培养重点
坚持引进与培育并举,把引人才、引团队与引成果、引项目结合起来,把扩大人才总量与提高人才质量统一起来,每年确定一批有望成为省内领先、国内一流的领军型人才进行重点扶持培养,增强鸢都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工程实施成效。
(一)遴选对象
主要是四类人选:一是新引进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顶尖人才,数量不限;二是新引进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数量不限;三是新引进和培育省级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数量不限;四是每年遴选50名(个)左右市级产业领军人才(团队)。
对四类领军人才的评审认定,主要看个人的科研技术水平和创新创业能力,所承担项目的科技水平和效益预期,所在企业的支撑能力和保障条件,重点看人才与项目的匹配度和项目产业化成果。具体认定遴选条件与程序见附件1。
(二)经费资助
对认定遴选的鸢都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及项目,采取“前资助、后补助”的方式给予经费支持。
1.对新引进被认定为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顶尖人才,依据综合评估结果和项目验收情况,可给予项目500万-2000万元经费资助。对获重点推荐等次的,可给予1500万元经费资助;对获优先推荐等次的,可给予1000万元经费资助;对获一般推荐等次的,可给予500万元经费资助。对所承担项目进展情况好、经济社会效益显著、达到验收标准的,视情再给予100万-500万元的经费补助。
2.对新引进被认定为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团队)的,在分别享受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市财政再按每人100万元给予项目经费资助。
3.对新引进培育被认定为省级产业领军人才(团队)的,在享受省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市财政再对泰山学者蓝色产业领军人才团队给予300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对产业创新类、科技创业类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按每人100万元给予项目经费资助,对产业技能类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按每人50万元给予项目经费资助。
4.对市级产业领军人才(团队)给予300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对产业创新类、科技创业类领军人才给予100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对产业技能类领军人才给予20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资助经费由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50%。
国家和省、市级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所承担项目完成后,经验收合格的,视投资规模、预期效益情况,再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三)融资支持
1.鸢都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所承担项目,可向市金融控股集团申请政府性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资金额最高可达1亿元。
2.对科技创业类领军人才(团队)创业项目在产业化过程中获得银行贷款的,市、县两级财政按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补助,贴息期最长不超过2年,每名(个)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所创办企业财政贴息累计最高额为100万元。
3.对科技创业类领军人才(团队)所创办企业已获得风险投资的,市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可给予单个企业不超过已获得风险投资额50%、最高2000万元的政策性担保支持。
4.领军人才所在企业申请重大科技项目风投基金、天使投资基金、风险缓释基金,以及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按照《市级财政支持经济转型发展的重点措施》(潍政办发〔2015〕7号)和《潍坊市支持创新创业财税政策30条》(潍政办发〔2015〕10号)有关政策执行。
以上扶持政策与我市现行政策有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原则执行,不重复扶持。
四、实行动态绩效管理
(一)人选管理方式。按照“注重实效、跟踪管理、科学评价”的原则,对鸢都产业领军人才(团队)设立4年的管理期。强化绩效考核,管理期内由市产业主管部门依据工作合同分年度组织实施考核,一般在当年底或次年初采取现场核查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一般不超过考核总数的30%。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作为人才项目评估验收和发放经费资助的主要依据,并作为落实金融投资支持政策的重要参考。
(二)经费资助发放方式。对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及项目的经费资助,依据管理期内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期拨付。在名单公布、项目启动后,依据现场核查情况发放给所在企业经费资助额的40%,一年后绩效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再发给经费资助额的40%;“合格”等次的,再发给资助额的20%;“不合格”等次的,给予6个月的整改期限,整改到位、验收合格的继续纳入管理,仍然不合格的取消重点扶持培养资格。依此类推发放剩余经费资助额,直至发完为止。每年应由市财政承担部分,当年通过专款拨付。
(三)资助经费使用管理。资助经费由企业统一管理使用。其中,70%的资金用于领军人才(团队)所承担项目研发、团队建设、学术交流、外出考察培训等,30%的资金用于发放领军人才本人及团队核心成员生活补助。市财政局会同市产业主管部门每年对经费资助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有弄虚作假、谎报成果、挪作他用等骗取或违规使用资金情形的,以及出现其他不适宜继续作为产业领军人才(团队)管理问题的,取消重点扶持培养资格,追回已发放的经费资助,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任务目标落实
(一)明确职责任务分工。本计划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分工抓好落实。坚持人才与产业紧密结合,强化相关部门的引进培育和认定遴选职责。市委组织部负责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搞好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计划实施的意见建议。市农业局负责品牌农业领域领军人才(团队)的引进培育和认定遴选工作,该领域包括现代种业、农产品精深加工、安全高效农业投入品等。市经信委负责传统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领军人才(团队)的引进培育和认定遴选工作,传统产业领域包括机械制造、汽车制造、石化盐化、纺织服装、食品加工、造纸包装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包括智能装备、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市发改委负责现代服务业、海洋动力装备产业领域领军人才(团队)的引进培育和认定遴选工作,现代服务业领域包括总部经济、创意设计、现代物流、金融服务、健康养老、旅游业、信息消费、社区服务、国际合作等。市科技局负责生物医药产业领域领军人才(团队)的引进培育和认定遴选工作。市人社局负责产业技能类领军人才的引进培育和认定遴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扶持资金和工作经费的保障与监管工作。市产业发展办公室(市服务业办公室)负责统筹人才与产业融合发展,全面参与各领域领军人才(团队)的引进、认定、遴选、评估、管理、服务等工作。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围绕全市引进培育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总体目标,着力抓好各自领域和各自承担任务的人才(团队)引进培育工作。具体任务目标见附件2。
(二)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引人才、团队和技术、项目,力争经过5年时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引进培育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覆盖面达到90%。大力实施企业家培训工程,加快新生代企业家队伍建设,引导企业家树立“人才强企”理念和引才用才战略思维,搭建和完善聚才用才平台,提升企业人才竞争力。研究落实推进“人才强企”的扶持措施,总结推广企业引进、培育和使用人才的成功经验。
(三)强化目标管理和检查督导。对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和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引进培育鸢都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实行任务目标管理,每年的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成绩。市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各单位引进培育产业领军人才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作为对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年度述职评议和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人才发展水平考核的重要依据。
本计划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附件:鸢都产业领军人才(团队)认定遴选条件与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