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发展全市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加快推进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区域性科创中心建设。我们印发了《济南市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暂行)》(济科发﹝2018﹞19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解读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促进济南市技术转移与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技术市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技术市场服务手段,规范济南市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工作。我局赴武汉市科技局、西安市科技局、郑州科技局实地调研学习三市技术市场发展管理先进经验、做法,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结合济南实际出台了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1、明确目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决策部署,紧密围绕科创中心建设,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市技术市场,壮大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促进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
2、明确依据。政策方面:根据《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山东省支持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明确了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的定义,以及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了申报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申请备案和备案认定程序。明确了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的业务范围。
4、明确惩罚。对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提出了要求,明确了惩戒措施。对《办法》规定了解释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