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科字〔2019〕5号
各市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8〕12号),根据省科技厅《推进“农科驿站”建设实施方案》和《关于组织开展省“农科驿站”备案建设工作(第二批)的通知》要求,经组织推荐、形式审查、备案审核、公示等程序,省科技厅确定对“历城区彩石街道大龙堂村农科驿站”等532家农科驿站予以备案。
各市和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农科驿站建设与运营发展的指导和支持,督促落实相关要求。通过备案的农科驿站和运营主体要完善建立工作规则和工作内容,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解决科技惠农服务“最后一公里”提供支撑,在促进农业农村创新创业、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科技扶贫精准脱贫、打造科技助力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等方面做出新贡献。
附件:山东省第二批农科驿站备案名单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