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2019年度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依据《潍坊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经研究,启动2019年度潍坊市科技发展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环保、安全等法律法规要求,具备项目实施的基本条件。
2、申报单位必须为潍坊市域内注册成立1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重大产学研合作项目不受此限),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可以独立申报。
3、申报单位拥有项目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以产学研结合方式联合申报的,须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及知识产权和利益归属。
4、申报单位具有完成项目所必须的科研人才团队和技术装备,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资金投入能力。项目经费预算及支出要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和支出结构合理,使用范围合规。
5、申报单位无违法和不良信用记录。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有市计划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有到期未验收市计划项目的承担单位不得申报。
6、申报项目必须符合“2019年潍坊市科学技术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中的领域和方向。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年(2019-2020年 )。对规模化量产项目、无实质性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支持。
二、支持重点
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围绕加快推进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本年度市级科技发展计划将重点支持以下内容:
1、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重点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平台培育提升、高校院所创新等,支撑现代产业体系创新发展。
2、支持产学研合作创新。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等领域,支持本市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与国(境)内外高校院所以及人才团队合作,联合进行难题攻关、引进转化科技成果,加快我市产业转型发展。
3、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支持软科学研究、医疗卫生科技创新以及科技惠民创新示范工程,支持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建设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计划。
三、申报须知
1、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审核申报单位资质和申报材料的内容,确保申报单位具备项目实施条件,确保申报材料内容和附件真实可靠。
2、项目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其中申报书及项目推荐函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项目汇总表报送电子版。
3、本着提高效率、严格申报条件的原则,实行限额申报。高新区和滨海区限报30项,其他县市限报20项。其他专项计划限额情况由具体业务科室负责下达。
4、项目申报时间及主管部门推荐时间截止到2019年4月30日。
5、软科学研究计划、医疗卫生科技计划、现代产业孵化器建设提升计划、众创空间奖励补助、科技仪器协作共用网建设计划、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贴等专项由相关业务科室组织。
联系方式:发展规划科 8091365、8091363
邮 箱:wfskjjghk@wf.shandong.cn
附件:
1、2019年潍坊市科学技术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潍坊市科学技术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
3、潍坊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汇总表
附件下载:附件1-3.RAR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