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关于评选全国机械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03号)要求,山东省评选推荐全国机械工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市推荐了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2018年12月经评审后向全国机械工业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了拟推荐名单。近期,全国机械工业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我省拟推荐名单反馈了初审结果,要求对通过初审的7个全国机械工业先进集体、8名全国机械工业劳动模范进行省级公示,公示后正式推荐上报。现将我省通过初审的拟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4月26日至5月5日。
公示期间,如对通过初审的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向山东省评选推荐全国机械工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86901501
0531-86902057
传 真:0531-86062044
电子邮箱:sjxwzbcyc@shandong.cn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产业处)
邮政编码:250011
附件:
1、山东省全国机械工业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对象公示名单.xlsx
2、山东省全国机械工业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对象简要事迹.zip
山东省评选推荐全国机械工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