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
为更好地推动中科院重大科技成果在我省转移转化,加快农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省科技厅与中科院科发局签署的《STS计划农业科技领域山东试点二期工程合作备忘录》有关要求,在前期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聚焦我省海洋高效健康养殖、盐碱地绿色开发、智能设施农业装备研发、生物可降解地膜制备、食品危害因子快速检测与控制等优势特色领域,中科院与我省联合制定了STS计划二期工程合作项目(第三批)指南(见附件1)。为促进项目在我省落地转化,现征集我省合作意向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有意向作为合作项目山东牵头单位的企业,围绕项目指南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认真编写《项目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2),经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所在市科技局。
二、各市科技局要高度重视,做好组织发动工作,认真审核《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同意推荐并加盖公章,以正式函的形式报送省科技厅。
三、优先支持黄三角农高区内的企业作为山东牵头单位。或者通过合作项目实施,在黄三角农高区联合建立研发平台、生产基地、注册创办企业。
四、请各市科技局于2019年9月13日前,将推荐函和《项目实施方案》寄送山东科技大厦农村处1420室(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邮编250101),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胜利(0531-66777082)
焦其庆(0531-66777255)
邮箱:skjtncc@shandong.cn
山东省科技厅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