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号)有关规定,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第二批拟认定的65家化工重点监控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1月28日。期间如对公示化工重点监控点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或来访等方式向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250002
联系电话:0531-82037287、82037227
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玉函路25号215房间
山东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
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