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用人单位人事处(人才办、人力资源部):
按照泰山学者工程有关规定,现依托省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http://sso.rcsd.cn,以下简称“平台”),采集管理期内548名泰山学者2019年度有关信息,通知如下:
1、请各用人单位组织人才(具体名单可通过平台查看)登录平台填报信息,于2月17日前提交至省主管部门。其中,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提交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0531—86954691);高等学校和社会科学领域泰山学者特聘专家、青年专家提交至省教育厅人事处(0531—81676752);科研院所领域泰山学者特聘专家、青年专家提交至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工作处(0531—66777056);医疗卫生机构领域泰山学者特聘专家、青年专家提交至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0531—67873082)。
2、对管理期内泰山学者存在擅自离岗、岗位变动、单位变更、接受调查等重大事项的,各用人单位要书面向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省主管部门汇报。应报未报的,一经发现,将对有关单位作出严肃处理。
3、如信息采集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可联系咨询:0531—55575449、55575450。
附件:
1、单位用户操作手册
2、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