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印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主要内容如下: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大部署,关键在干部,关键在人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干部人才工作理念提升、机制创新、流程再造,推动干部人才担当作为、锐意改革、廉洁自律,建设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现结合我省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定信仰信念,坚持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
1.健全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制度。分领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完善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对标对表机制。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日常调研、巡视巡察、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完善自查检查制度。落实省委常委会关于坚决维护和服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每年开展一次“回头看”。完善干部队伍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机制,提高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干部政治素质考察把关,对政治素质不合格的“一票否决”。细化省委向党中央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对请示报告执行情况定期检查。
2.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专题教育。分级分类举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班,2020年6月底前,把全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轮训一遍。采取专家辅导、分组集中自学、研讨交流等方式,引导各级干部强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学习。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党支部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实施“红色基因传承工程”,推进沂蒙精神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
3.完善干部人才联系群众制度。组织干部人才开展“三同教育”,完善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建立基层联系点、与贫困群众结对帮扶制度。健全“群众需要、党员报到”机制,党员干部包联网格、定期走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开展“人才基层行”,建立专家服务基层常态化机制。探索建立“有事好商量”机制,深入开展焦点协商、智库协商。通过民意调查、公众听证、民主协商等形式,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4.建立人才政治引领政治吸纳“四项机制”。建立组织引领机制,细化明确党管人才工作责任清单,实施党委书记人才工作项目。加强青年人才政治素质培养,探索成立青年人才党支部。建立价值引领机制,每年分行业领域组织开展世情国情省情研修。邀请相关人才参加有关会议,注重全面深入了解。建立典型引领机制,开展爱国奋斗先进典型宣讲,弘扬爱国奉献精神、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大力宣传企业家精神。建立行动引领机制,按照有关规定邀请各类人才参与党委和政府有关重大决策,根据需要列席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有关重要会议。
5.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对照检查。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规范发展党内民主和实行正确集中的内容程序,综合运用工作督导调研、谈心谈话等方式,督促民主集中制落实到位。深化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严肃查处“七个有之”问题。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加强对政治生态的监督检查,强化政治巡视巡察,防范和化解重大政治风险。
二、提高思想理论水平,推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6.深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训工程。在党校(行政学院)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研修班。每年举办一期省管干部专题读书班。县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2-3年到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至少接受1次系统理论教育和严格党性教育,5年内累计不少于2个月。开发一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教学案例和现场教学点。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创新治理方式、加强法治化建设、全面深化改革等组织开展研讨式、调研式专题学习。
7.发挥干部人才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骨干和示范作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高干部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能力。加强宣传文化人才、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学校、科研院所、宣传文化等重点领域干部人才意识形态工作,提升干部人才法治意识,强化课堂教学、讲坛讲座、新闻舆论等阵地建设和管理,强化正能量传播。深入开展“治乱净网、强基固本”专项行动,健全完善符合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特点的薪酬制度、激励机制和人才引进使用制度。
8.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带头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深入实施“四德工程”,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加强对我省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研究和阐发。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教育,构建以报刊、电视、网站、手机客户端等为平台的“全媒体大普法”宣教体系。建立党政主要领导定期与企业家座谈制度,健全政务违约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推进干部人才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
三、高效组织、科学配置干部人才资源,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9.建立“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落实机制。树立大人才观,完善“赛马机制”,健全选贤任能机制,统筹用好各方面干部人才资源。开展公务员聘任工作,改进公务员调任工作。研究编制“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提升和加强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实施“博士后英才汇聚计划”。开展“技能兴鲁三年行动”,提升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质量。鼓励运用市场化选聘、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专业化干部人才。打好乡情牌,鼓励引导更多山东籍高层次人才回鲁创新创业。实施“青鸟计划”,搭建省内外重点高校学生实习就业平台。打造知名高校与规模以上企业联合培养试点,建立50个左右教学实践基地。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人才就近就地、回祖籍、原籍或居住地发挥作用。
10.着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将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全局,认真落实配备要求,努力实现应配尽配、配优配强。组织实施年轻干部“789”工程,加快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编制落实《山东省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注重选拔优秀女干部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加强少数民族干部源头储备,在选调生选调中注意招录民族学生,对少数民族人口5万人以上的市、1万人以上的县和千人以上的重点乡镇(街道),优先保证招录需求。着力加强政治引领,畅通优秀党外代表人士发现途径,积极为党外人士发挥作用搭建舞台。制定《山东省民主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规划(2019—2027年)》,加大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培养力度。健全组织部门和统战、妇联、民族宗教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分析研判,研究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工作情况通报制度。
11.树立实践实干实绩用人导向。按照好干部标准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大力选拔任用改革攻坚的促进派、实干家,表现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提拔。对在下一级党政正职岗位上任职时间较长、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特别优秀的干部,可以直接提拔担任上一级党政正职。开展无任用推荐,加强优秀干部资源储备。探索开展“政声人去后”评价。健全激励干部人才担当作为的机制,完善表彰奖励制度。关注干部心理健康,加强干部队伍心理健康教育,完善异地交流任职干部有关保障制度。
12.坚持在急难险重工作一线发现培养干部。选拔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年轻干部,放到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地区培养锻炼。深化提升选派第一书记、“万名干部下基层”、干部上下交流任职等工作,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制度保障,持续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促扫黑除恶。健全近距离考察识别干部机制,开展省委、省政府重点任务跟踪考察,及时发现选拔一批关键时刻冲得上、豁得出、打得赢的好干部。
13.创新推进专业化培养。深入推进公务员分类考录,对专业要求较高的职位开展专业能力测查。实施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工程,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般每年参加一次1周左右的专业能力培训。探索依托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高校开展党政干部脱产教育。开展干部人岗相适度评价。分领域分行业制定专业化干部人才培训计划。
14.充分释放人才改革红利。健全以知识价值和实绩贡献为导向的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探索薪酬、红利、配股等复合式资金回报机制。根据人才集聚程度,给予用人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倾斜支持,对特殊人才实行特殊政策。健全创新创业金融保障体系,加大“人才贷”实施力度。完善区别于党政领导干部的人才出国(境)管理、兼职取酬、离岗创业等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成立市场化、专业化的人才工作集团。建立重点人才项目落地跟踪协调机制,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政策。
四、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抓作风转作风
15.持续推进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省委、省政府每年提出若干重大改革举措向社会公布。围绕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建立流程再造清单,每年开展一次效能评估。组织“攻坚克难奖”“勇于创新奖”评选,培养选树一批“改革先锋”。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每年评选一批产学研结合示范项目,引导人才围绕经济社会“卡脖子”问题和群众生产生活急需开展科学研发。采取调研暗访、电话问询等方式,了解掌握一批“等靠要”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16.完善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工作制度。持续实施对标提升行动。完善“首问负责制”,推广“专班推进法”,倡导“一线工作法”,统筹各方面资源抓落实。畅通“省级领导直通车”“厅长直通车”渠道,完善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与省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直接沟通机制。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不换思想就换人、不负责就问责、不担当就挪位、不作为就撤职。
17.健全提升服务意识服务效能的机制。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88信访举报电话和12380干部监督热线,了解受理有关问题举报。有序推进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交流任职。加强部门、单位中层干部轮岗交流。树立“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理念,推动领导干部服务企业机制化、常态化、规范化。按领域排查“中梗阻”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18.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完善维护宪法权威的制度办法,每年对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宪法宣誓情况开展一次检查。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对关键岗位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开展评估。出台《山东省律师工作条例》,发展壮大高端法律服务人才队伍,支持法律服务机构多渠道、多方式引进法律人才。
19.健全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每年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责任和措施“三张清单”。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党政职能部门+纠风志愿者+媒体记者”四位一体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察访模式。把人财物和权责利对称下沉到基层,减轻基层负担。选择部分基层单位作为监测点,定期评估上级单位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效果。筛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20.提升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开展“学制度、守制度、用制度”宣传教育,强化制度意识。完善制度执行监督检查机制,对制度执行不力的严肃问责。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探索借助数据平台开展群众满意度考评,让群众参与基层决策、过程管理、效果评判。加强村、社区调解员队伍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
21.锤炼人才队伍严实作风。开展人才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绩效评估,探索建立人才行为负面清单,完善人才工程退出机制,对弄虚作假的摘牌摘帽。不把人才荣誉性称号作为承担科技项目、获得科技奖项、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确定薪酬待遇的限制性条件,以实绩贡献论英雄。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取消一批在人才招聘、评价、流动、激励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同步实施“筑巢引凤”“为凤筑巢”行动,推进引进人才、本土人才同等待遇。
五、严明纪律规矩,严肃执纪问责
22.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公职人员廉洁从业教育,定期开展廉政建设风险点排查、警示教育等工作。完善市、县(市、区)委书记和权力集中、资源富集、资金密集部门、单位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体制。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违规插手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加强对司法执法工作的监督,严防知法执法犯法。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制定人才工程廉政风险防控办法。
23.细化“四种形态”运用机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入落实省委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办法,加强对市县两级党委、纪委监委运用“四种形态”的督促指导,提高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的能力。
24.科学精准问责。坚持“凡问四必”“四个不得”,依规依纪依法问责。建立被问责干部跟踪回访机制。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通报容错纠错典型案例。建立健全问责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和问责案件抽查检查制度,对失责不问、问责不严、乱问责、滥问责的严肃追究责任。加大对诬告陷害、恶意举报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25.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完善选人用人监督举措,深入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和“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分层次、分类别细化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范围、认定标准,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部门权责清单,公开运行流程。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加大决策、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力度,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
附件:1.关于加强全省党政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
2.关于加强全省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
3.关于加强全省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
4.关于加强全省教育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
5.关于加强全省科技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
6.关于加强全省农业农村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
7.关于加强全省医疗卫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
8.关于加强全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
9.关于加强全省行政执法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