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服从党中央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工作原则,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突出抓好“六稳”、新旧动能转换、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双招双引”等重点任务落实,全面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努力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脱贫攻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加快建设现代化高品质城市。
二、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
1.筑牢织密基层防控网。精准抓好疫情防控,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分区分级防控相关工作部署,按条件划分低、中、高风险等级,做好动态评估调整,有效实施差异化防控策略,切实提高疫情防控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注重统筹兼顾,防止简单化“一刀切”,最大限度减少疫情防控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特别是低风险区,要实施“严防输入、统筹兼顾”策略,落实常规型防控措施,尽快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严格落实传染病“四早”防控要求,对重点人员做到应检尽检、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夯实社区排查和防控基础,推动防控资源和力量下沉,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开展“助力社区防疫”志愿服务,全面加强对城中村、城边村、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的管理,加快补齐老旧小区在卫生防疫、社区服务等方面的短板。
2.突出抓好重点场所和人群防控。进一步强化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公共场所防控措施,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做实做细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等民政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和公安司法监所等特殊场所的防控工作,严格实行全封闭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扎实做好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开展防疫消杀,医废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强化境外来潍人员集中隔离、在潍外国人员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优化在潍留学生疫情防控管理服务机制,帮助外资企业加快复工复产,做好防控工作。
3.全力做好患者医疗救治。严格落实“四集中”原则,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救治中的作用,对患者实施精准施治。对普通型病例全面开展早期筛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以赴救治重型、危重型患者,提高治愈率,最大限度避免出现死亡病例。严格把握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进一步加强出院人员集中隔离、跟踪随访、健康监测等工作。重视做好孕产妇、儿童等特殊群体患者的救治。全面落实医务人员防护措施,有效杜绝院内感染事件发生。
4.关心关爱医护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全面贯彻中央关心关爱医务人员10个方面保障措施和省12件实事要求,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相关待遇规定,在职称评聘、培训深造、补贴补助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强化人文关怀,配足防护用品,合理安排轮班值守,保障一线工作人员健康安全。对因工作需要实行封闭管理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补贴,对家庭有困难的,所在单位要采取具体措施,给予关心照顾。
5.强化防控物资保障。落实财政综合奖补、金融支持等政策,推动符合条件企业申报国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鼓励相关企业迅速复工达产扩产,加强防控物资生产供应。按照省统一管理的要求,继续抓好防控紧缺物资调度使用,全力服务保障大局,高质量完成对口支援任务。加大医保保障力度,全面落实上级医保政策,及时拨付医保基金,调整患者个人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对贫困群体患者实行兜底保障,对疫情防控使用的药品、医用耗材实行直接挂网采购。加强慈善捐赠物资管理使用。
6.加快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立健全分级分层的传染病救治机构,市级加快筹建一处标准化传染病专科医院,支持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以新建或改造等方式设立必要的传染病专科医院。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落实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强化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类保障、二类管理”措施,在村(居)医疗卫生机构配置专职公共卫生人员,筑牢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网底。全面加强疾病监测系统建设,提高疾控机构实验室标准化水平,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尽快建成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组建多学科、多部门参与的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团队,加强应急研究和科技支撑,提高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无缝衔接。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健全统一调配机制。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综合卫生监督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力度。
7.提高新闻舆论工作有效性。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和科普工作,帮助公众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加强舆情研判和正面引导,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和防控工作最新进展,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宣传医务工作者、公安干警、基层干部、志愿者等一线工作人员的感人事迹,营造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良好氛围。
8.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机制,高效处置信访举报、舆情反映的问题线索。充分发挥“12345”市政务服务热线桥梁纽带作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完善疫情防控心理疏导工作体系,提升公众心理防护能力和心理健康水平。强化部门联动,依法打击疫情期间影响恶劣和危害严重的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加强重点单位和重要部位巡逻值守,做好应急处突准备,确保管住管好“四类人员”,全力做好进京管理工作。
三、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一)用足用活各级支持政策。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国家、省、市出台的财政金融、税费支持、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等政策,抓好政策宣传,严格政策兑现,全力以赴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9.落实财政金融政策。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民营和小微企业提供专项贷款额度,持续降低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加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财政贴息支持力度,适当减免小微企业贷款利息。强化银企对接,重点保障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融资需求。推行企业金融辅导员制度,首批选派90名金融专业干部对口联系帮扶企业。
10.落实税费支持政策。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依法减征或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按照规定延期缴纳税款。对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实行税费减免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
11.落实阶段性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2020年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3月1日起,按照省政策规定下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允许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可按规定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12.落实降低中小企业运营成本相关政策。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因疫情影响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中小企业,给予最长3个月的房租减免、减半收取或延期收取政策,具体收取期限由当事双方协商确定。对已与国有企业签订合同、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履约的中小企业,给予最长3个月的合同履行延长期限,具体延长期限由当事双方协商后重新确定。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对因疫情影响不能及时输运的大宗在港货物,在原有免费堆存期基础上再延长30天。
(二)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拿出更强的举措、更大的干劲,全力推进企业复工达产、重点项目建设、农业稳产保供等各项工作,把疫情对经济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13.有序推进企业复工达产。企业复工复产一律取消审批。严格落实各级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各类生产企业合理安排复工复产节奏,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确保产业链稳定、供应链畅通。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一对一”驻企服务员,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防控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流动资金、员工返岗等方面的困难问题。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建立中小微企业服务员制度,进一步畅通企业诉求渠道,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正常生产。疏通员工返岗堵点,确保持“健康通行卡”人员便捷通行。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潍事通”APP等网络平台作用,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便利。
14.加快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成立重大重点项目包靠专班,落实清单式管理、责任化推进要求,突出抓好16个省重大项目、48个省新旧动能转换第一批优选项目、省“四个一批”项目和市级重大重点项目建设。聚焦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医疗物资产业链建设和基础设施保障等重点领域,谋划实施一批补短板、强弱项重大项目。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实施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一站式服务,缩短全流程审批时间。加快推进项目开工,精简审批环节,实行告知承诺制,变事前审批为事后监督,同步开展非前置必要审批,切实提高审批时效;对具备开工、续建条件的项目,在办理审批手续时,实行特事特办。健全“要素跟着项目走”保障机制,争取更多项目纳入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努力破解土地、能耗、资金、用工等要素瓶颈制约。落实省支持砂石矿山复工复产相关政策,保障市场供应。
15.切实抓好农业稳产保供。强化种子、化肥、农药、种苗、地膜等物资调运储备,加强灾害性天气预报预防和病虫害监测防控,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一线开展技术指导,全力做好春耕春播春管工作。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继续加大蔬菜等生活物资向北京、湖北、上海的供应。各级切块分配下达的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优先用于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恢复生产,重点支持为保障市场供应作出重要贡献的农业生产企业。扩大春季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粮食总产量稳定在80亿斤以上。扎实做好生猪及其他家禽稳产保供工作,降低生猪养殖户贷款贴息补助门槛,保证各种家禽饲料、兽药等供给,严格防控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重大畜禽疫情,将牛、羊、家禽等其他畜禽品种纳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省级补助政策范围。
16.全力促进消费回补。制定支持受疫情冲击的餐饮、零售等行业恢复运营的政策措施,推动实体服务业全面恢复运营、平稳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国家级信息消费试点建设,加快生活服务企业线上交易和线下服务相结合,积极发展智慧生活、虚拟现实、5G应用等消费新兴业态。进一步完善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夜间经济,规划建设一批特色商业街区。充分挖掘文化旅游消费潜力,促进文化旅游产业稳定增长。做优做强生物医药、高端医疗装备等医养健康产业,支持发展无人配送、无人零售等高科技行业,加快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着力促进“宅经济”发展,集中培育一批在线教育、网络培训、居家办公、虚拟会务等功能性服务平台企业,引领“线上下单+无接触配送”等新业态新模式加速发展。
17.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加快外贸企业复工复产,防止因停工停产而引起客户及订单流失。建立重点金融辅导企业名单机制,对受疫情影响贷款到期还款困难的外贸企业给予展期或续贷。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参加境外自办展会和重点潜力展会展位费支持标准;对统一组织参加展会的外贸企业,因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参加境外展会并已发生的展位费,参照原有政策给予支持。加大出口企业投保出口短期信用保险费支持力度,为小微企业提供“不见面、零接触”线上服务。全面启动通关“绿色通道”,从快从简确保疫情防控物资第一时间通关。实施“非接触式”办理出口退税,提高退税效率。强化贸易救济和法律咨询服务。落实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大使制度。跟踪调度重点签约外资项目,做好项目供地、手续办理等保障工作,争取项目早落地、早达产。
18.多渠道精准“双招双引”。科学调整安排境内外招商活动,积极推广产业招商、资本招商、园区招商、以商招商等有效模式。加强前期论证,创新组织形式,聚焦京津、长三角、珠三角、台港澳及日韩德等重点区域,突出“三类500强”企业、行业“隐形冠军”、高端科研院所等重点目标,积极开展“靶向式”精准招商。建立健全常态化线上招商机制,组织开展投资环境和项目推介,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现场介绍+视频连线”等方式,灵活举办“双招双引”活动。进一步完善项目筛选甄别、专家评估论证等机制,突出考核资金到位和项目落地,全面提升“双招双引”工作成效。
19.提升经济运行保障能力。聚焦疫情对全市经济运行冲击和影响,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及时研究制定针对性政策措施,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加大已出台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和督导落实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充分释放政策利好。提升煤电油气运保障能力,保证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发电、供热用煤、天然气等稳定供应。畅通应急和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确保物流运输“零障碍”。有序恢复长途客运和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对承担交通运输保障和定制化运输服务的运输企业,创造条件给予补贴或奖励。
(三)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压实工作责任,全力做好脱贫攻坚、污染治理、风险防控各项工作,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20.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及时掌握贫困人口和特殊困难群体生活状况和物资储备情况,对因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采取临时救助、即时帮扶等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防止因疫致贫、因疫返贫。积极促进贫困人口就业,全面摸清贫困劳动力基本情况、务工和生产需求,抓住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复工复产时机,做好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精准对接,帮助贫困劳动力有序返岗和外出务工,妥善安置因疫情暂时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加快实施产业扶贫项目,推动产业扶贫项目和扶贫车间尽早开工复工。对符合疫情防控需要和脱贫攻坚政策的项目,优先安排资金支持。对因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经营困难、扶贫贷款还款困难的扶贫龙头企业,视情给予一次性生产补贴、延长还款期限等支持政策。
21.重拳整治环境污染。一体化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生态环保,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全面检修调试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维护检修自动监测设备,排查整改环境安全隐患,确保复工复产后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全面开展“决胜2020”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抓好5个方面、48项重点任务,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确保完成“十三五”总量减排约束性任务目标。
22.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强化金融风险监测,实施贷款风险补偿政策,灵活采取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存量贷款接续,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对因疫情影响发生延迟交货、延期还贷、合同逾期等失信行为的企业,不列入失信名单,视情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依法依规加快办理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努力降低企业信用风险。抓紧制定重大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保障条例,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编制重大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建设十年规划,建设全市重大公共安全信息系统。聚焦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全面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抓好复工复产安全监管,坚决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大力推行互联网司法,实行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网上审理等新模式。
(四)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问题导向,高度关注疫情对人民群众生活带来的影响,认真做好稳定就业、困难群众保障等工作,扎实办好民生实事,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23.着力稳定社会就业。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对不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一定比例的上年度实缴失业保险费。对疫情防控期间复工新吸纳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和职业介绍机构,按规定给予适当补贴。大力推进“互联网+职业培训”,严格落实省、市培训补贴政策,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全面放开。对疫情期间为承租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按规定适当给予运营补贴。健全公共就业服务机制,大力推动“互联网+就业”应用,网上招聘实现院校全覆盖,招聘服务实现毕业生全覆盖。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加快推动线上登记失业和申领失业保险金。多维度开展重点区域、重点群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就业监测,加强规模性失业风险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对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开展即时就业援助,设立就业风险储备金,用于应对突发性、规模性失业风险。
24.强化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将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所有社区、村庄建立动态精准的特殊困难群众名单台账,明确政府下沉服务责任,精准实施帮扶政策。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依法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其他重点困境儿童健康安全。对因疫情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困难儿童、重病重残人员等群体,加强走访探视和必要帮助,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基层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25.统筹开展各类医疗服务。加快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和“互联网医院”建设,谋划实施一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各县市区选择3-4所乡镇卫生院扶持建设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加强医疗资源调配,强化分级诊疗,全面推开预约诊疗,优先接诊急危重症患者。通过网络诊疗和线上咨询等方式,积极引导非急症患者错峰就诊。对孕产妇、儿童、新生儿等重点人群,严格执行相关诊疗规范和转诊流程,切实保障母婴安全。对血液透析、老年常见病等长期就诊患者实施医疗保障。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等短板。
26.扎实办好各项民生实事。对市委确定的民生事项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34件民生实事,本着为民利民、便民惠民的原则,逐一梳理细化,逐项分解落实,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四、切实加强党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领导
27.提高政治站位,彰显责任担当。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强疫情防控形势和经济运行态势分析研判,细化实化应对措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增强必胜之心、责任之心、仁爱之心、谨慎之心,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主动当先锋、打头阵,努力在大战大考中践行初心使命、交出合格答卷。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锤炼坚强的战斗堡垒,培养先锋模范党员,让党旗在一线高高飘扬。广大企业要勇于担当,履行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8.加强监督检查,狠抓任务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对照中央部署和省、市有关要求,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健全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推进机制,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账销号、限时清零,推动重点工作台账化管理、项目化推进。从市、县两级机关事业单位抽调干部,开展“四进”攻坚行动。加强民兵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民兵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统筹督查工作,创新督查方式,增强督查实效,加强对疫情防控、复工达产、社会稳定、责任落实等重要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不折不扣落实落地。
29.注重统筹协调,确保高效运转。树牢全市“一盘棋”思想,时刻保持“战时”状态,充分发挥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经济运行应急保障指挥部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一指挥、统一部署、统一调度,确保指挥体系高效协同、上下贯通、快速响应。各专项工作组要各司其职、主动作为、密切合作,及时研判形势,优化运转流程,进一步强化应对复杂局面的措施和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各级各部门要令行禁止,提高落实能力,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防控工作,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
30.完善奖惩措施,强化组织保障。树立在疫情防控中实干担当的鲜明用人导向,近期发现并大胆选拔使用一批表现突出、堪当重任的干部。对表现突出的入党积极分子,可“火线”发展入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级党组织和工作者及时给予表扬奖励。举办公共卫生安全专题研讨班,实施干部专业能力提升工程。对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对工作落实力不足、应对风险能力不强、不胜任工作的坚决予以调整,对紧要关头当“逃兵”的就地免职。弘扬严实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最大限度减轻基层负担,让广大基层干部把更多精力投入到各项工作落实中,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和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本意见的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具体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全力以赴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