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潍人社函〔2020〕22号)规定的标准条件,经自主申报、部门推荐、专家评审,拟认定潍坊医学院等19家单位为潍坊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现进行公示,公示日期自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受理电话:8096769。匿名或在公示期外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潍坊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拟认定单位名单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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