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市“重点工作攻坚年”重点任务实施方案》(济发〔2020〕7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济南市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最终确定符合2020年度济南市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条件的项目。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示期限:2021年3月31日至4月7日
联系电话:0531-6660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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