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聊城市科技局市级专项资金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规范(试行)》通知要求及《聊城市产学研合作引导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聊市科发〔2019〕7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市科技局将对2019年下达的产学研合作引导资金进行绩效评估,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填报工作。
一、绩效评估范围
2019年下达的产学研合作引导资金项目。
二、内容和形式
内容:项目运行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主管部门管理情况等。
形式:在各主管部门组织自查的基础上,市科技局对部分项目进行现场抽查。
三、有关要求
1、各主管部门汇总项目运行情况,形成本地项目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包括:总体情况,取得的成效(成果转化应用情况、市场认可度或者客户评价、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问题中发挥的作用),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措施等。
2、绩效评估的结果作为今年产学研引导资金下达的重要依据,请各主管部门认真组织,确保绩效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
3、自查报告及绩效统计表一式两份盖章后于2021年4月30日前报送市科技局合作科,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路普庆 韩卫杰
联系电话:0635-8378987
邮箱:lcskjjhezuoke@lc.shandong.cn
聊城市科技局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