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现将《2021年度劳动保障监察“双随机、一公开”日常巡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3日
2021年度劳动保障监察“双随机、一公开”日常巡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强劳动保障领域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山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关于印发〈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潍人社办发〔2020〕31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度劳动保障监察“双随机、一公开”日常巡视检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日常巡视检查,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规范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管理工作,维护好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检查内容
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情况等。
三、检查时间
检查工作从2021年4月中旬开始,11月30日前结束。
四、抽取检查对象和匹配检查人员
日常巡视检查要全面贯彻“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要求,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全年巡视检查抽查覆盖用人单位比例不低于管辖用人单位总数的5%。对投诉举报较多的用人单位,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实施重点检查,但年内对同一检查对象的抽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通过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劳动保障监察子系统或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检查对象抽取和检查人员匹配。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实“两库”信息。进一步健全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即“两库”信息,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打好基础。要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优势,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比对,切实做好行政区域内监管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工作。同时,要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的变化对执法人员信息进行梳理完善,实时维护更新。
(二)规范有序开展检查。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和防疫工作要求,既规范检查程序又做好疫情防控。检查过程中对拒不配合检查或在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应依法立案予以查处;对违法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等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应在2021年11月30日前,将检查情况录入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劳动保障监察子系统,并按要求通过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录入检查结果,检查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确保检查工作效果。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根据各自行业用工特点,有针对性开展日常巡视检查,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对象的动态监管。按照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要坚持执法与普法、检查与帮扶相结合。检查过程中要积极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了解关注用人单位实际困难和需求,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切实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四)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及时对日常巡视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建议。附件2、附件3(纸质与电子版)分别于第二、三季度结束后5日内,日常巡视检查书面总结12月10日前报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联系人:柴卫宾;联系电话:8513297。
电子邮箱:jcc-chaiweibin@wf.shandong.cn
附件:
1、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登记表
2、2021年度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台账
3、2021年度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