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们起草了《潍坊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7日。
公示期间,有关单位、个人对所公示的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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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