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省重大项目调整名单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各部门按照省重大项目推进要求,加强业务指导,强化协调服务,推动实施类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储备类项目加快落实建设条件。同时,对退出项目要继续跟进服务,有效盘活低效和闲置资源。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21日
扫一扫关注中索微信号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8768-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