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着力解决“车在潍坊跑、税在外地交”的痛点问题,加快推进我市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市交通局等部门,先后到太原、菏泽等地市调研学习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紧紧围绕GDP过万亿这个目标,共同研究起草了《潍坊市关于高质量打造现代智慧物流产业园的政策措施》。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依照程序全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期间如有问题和建议,可向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贸易科反映。邮箱:wfsfgwjmk@wf.shandong.cn。电话:8090722。
附件:潍坊市关于高质量打造现代智慧物流产业园的政策措施
附件
潍坊市关于高质量打造智慧物流产业园
的政策措施
为加快实现市委确定的全市GDP过万亿的任务目标,发挥现代物流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依托区位、交通和产业优势,充分发挥我市网络货运代开发票试点的优势,高质量打造潍坊市智慧物流产业园,吸引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物流企业税收集聚潍坊,推动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年税收过100亿元。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任务目标
1.打造智慧物流产业园。积极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新模式,打造现代智慧物流新业态。鼓励现有网络货运平台或产业园建设数字化线上物流园区,吸引干线企业入驻线上物流平台和商城,创新物流服务,贯穿生产企业、运输车辆、港口、船运、仓储物流链各个环节,实现线上资源优化配置、线下物流高效运行,不断提高物流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水平。(市交通局、市发改委,相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政策支持
2、支持方向。潍坊市智慧物流产业园, 创建主体为总部设在潍坊市、拥有网络货运经营许可资质、接入交通与税务监管平台的网络货运平台或园区运营主体。(市交通局、市税务局、市发改委,相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财政奖补。智慧物流产业园在2021-2025年度,分别实现年税收5000万元、1亿元、3亿元、9亿元和30亿元,对应给予市县两级财政贡献部分100%奖补。政策实施期间,未实现税收目标的年度,当年将不享受政策支持。(市交通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相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设立产业基金。依托政府引导基金,由有需求的县市区发起,联合国有公司、社会资本,组建首期规模10亿元的智慧物流产业基金,对符合条件的智慧物流相关企业进行金融支持。(相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5.星级企业政策奖补。对在潍坊市注册、首次被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评定为“AAA”“AAAA”“AAAAA”级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补贴。补贴资金由市县(区)两级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相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组织保障
6.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发改、工信、财政、交通、商务、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大数据、税务和邮政等部门管理职能,各负其责,统筹推进全市物流业发展。加强跨部门政策统筹和工作协调,解决智慧物流产业园发展遇到的重大问题,谋划产业发展布局,推进智慧物流项目建设。
7.优化发展环境。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物流领域市场准入制度。强化诚信经营机制,充分利用“信用”公共信息平台和信用“红黑名单”,营造守法诚信的企业经营秩序。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2021年至2025年。
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