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科技孵化载体的高质量发展,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市科技局根据《潍坊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潍科发〔2021〕1号)和《潍坊市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潍科发〔2021〕2号),组织专家对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材料和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推荐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市级认定材料以及科技企业孵化器毕业企业备案材料进行了评审,并对通过评审的科技孵化载体进行了现场查验。现将拟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拟备案的毕业企业和绩效评价为优秀良好的科技孵化载体(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0月19至10月25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材料上签署(不能打印)真实姓名并注明有效联系电话。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091380 邮箱:wfskjjgxk@wf.shandong.cn
附件:1、2021年度市级众创空间拟认定名单
2、2020年度科技孵化载体绩效评价专家评审优良名单
3、2020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毕业企业拟备案名单
市科技局
2021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