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科技部印发了《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现转发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月7日
扫一扫关注中索微信号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8768-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