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市属各开发区经发局:
现将《省工信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国家及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请各县市区按照通知要求对材料进行初审,并负责对企业的信用、环保、安全、违法行为等问题严格把关,申报企业应符合《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和《省工信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国家及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相关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推荐报送。
2.申报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必须已经是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且拥有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需拥有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省工信厅将发补充通知来明确具体类别)。
二、申报材料编写注意事项
申报国家或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单位应该按照申报材料模板(附件1)编写,为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齐全,申报材料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2.信用中国查询报告;
3.政府部门认定的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证明文件和最近一次复审通过的文件;
4.统计局报表(107-1、107-2表);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表(需附上审计报告带二维码防伪页、审计意见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6.申报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推荐单位填写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推荐单位填写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书封面需要盖企业公章。
三、报送时间
原则上每个县市区推荐省级名额不超过2家,推荐国家级名额不超过1家,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于5月6日前将推荐文件(盖章扫描版)、推荐企业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科技科邮箱,将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1式3份、电子版光盘每个县市区汇总为1张)报市工信局科技科。
联系人:陈冠中,何珍科;
电话:8867921,8090518
电子邮箱:wfsjxwjsjbyzbk@wf.shandong.cn
附件:省工信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国家及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