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市属各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潍坊市内依法注册登记并连续经营3年(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界定的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和培育企业应符合全部基础条件和至少一项专项条件,具体条件详见《潍坊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附件1)。其中,企业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增速调整为不低于4%,其他条件不变。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潍坊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企业认真填写申请书(附件2)。纸质版与PDF电子版须版本相同,数据一致,材料中需签字和盖章处不要遗漏,填表时注意计量单位。
(二)对于涉密企业,须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如发现企业为虚假申报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予以撤销。
四、工作流程
(一)企业申报。本着自愿原则,企业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至所在县市区工信、经发部门。
(二)县市区局推荐。各县市区工信局、市属各开发区经发局对企业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将符合申报条件企业推荐上报市工信局。对申报企业“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统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查证有关情况,查证结果体现在报送的正式文件中。银行信用、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是否良好,是否依法规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企业自查并将相关证明附于佐证材料中。
(三)公示认定。经专家综合审查和局会议研究,市工信局对潍坊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认定公布。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县市区工信、经发部门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于2022年7月1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市工信局服务和创新创业指导科。包括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企业申请书(以上材料均需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盖章原件扫描PDF版),佐证材料只需报送盖章原件扫描PDF。
2.材料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四楼东区
联系电话:8090650
电子邮箱:wfgxjzxb@wf.shandong.cn
附件:1.潍坊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2.2022年度潍坊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
3.潍坊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佐证材料(供参考)
4.推荐2022年度潍坊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汇总表
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