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潍坊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潍科发〔
2021〕1号)和《潍坊市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潍科发〔2021〕2号),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科技部门提报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材料和申请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毕业企业材料进行了评审和现场查验,现将通过2021年度绩效评价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名单和通过备案评审的毕业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8月5日至8月11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有效联系电话。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091380 邮箱:wfskjjgxk@wf.shandong.cn
附件:1、2021年度通过绩效评价的科技孵化载体名单
2、2021年度通过备案评审的毕业企业名单
市科技局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