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区,区直有关部门,区属国有企业:
根据市发改委要求,依据《潍坊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现就2022年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单位在本领域技术创新中具有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牵头单位应当是潍坊市内注册两年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参与单位与其在产学研用等方面具有密切协同性。
(二)申请单位具有高层次人才队伍、高水平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拥有完善的人才激励、成果转化等制度。
(三)拟申请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科研场地面积应在12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应在800万元以上,固定研发人员应不少于30名。
(四)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二、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企业编写《潍坊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并对其申报条件、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出具审核意见。
请于2022年10月26日前,将纸质文件、纸质申请材料2份及相关材料电子版(申报情况汇总表为excel格式、评价数据表为word格式,其他均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50M)报送区发改局投资科。
联系电话:8256760
联系人:窦海滨
附件:
附件1:潍坊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pdf
附件2:潍坊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及附表.doc
附件3:评价数据证明材料及有关说明.pdf
附件4:潍坊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xls
潍坊市奎文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