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鲁发改高技〔2021〕427号)要求,在各市发展改革委、省有关单位初审和提报的基础上,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2023年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经集中审核、信用核查和现场抽查,提出了拟认定工程研究中心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我们,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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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拟认定公示名单.pdf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