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发展,根据《关于推进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鲁科字〔2023〕153号)和《山东省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与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鲁科字〔2023〕155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1月15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填报方式
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各申报单位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进入“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系统”,按照要求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上传附件证明,提交申请材料。材料提交完成后,在线打印纸质材料2份,加盖申请单位、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公章后,于1月16日上午12:00前,由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报市科技局。
三、注意事项
请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与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政策,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根据机构共建情况确定建设模式,按照备案标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数据和证明材料完整、准确、规范,且申报数据和证明材料要保持前后一致,切实保证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及推荐备案机构的高质量、高水平。
省科技厅将对通过形式审查的机构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对象和时间另行通知,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8091354 8091344
云平台技术支持:0531-51751080
潍坊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