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高水平开放暨高质量招商引资大会精神,加大对外开放合作和国际科技交流,集聚更多海外创新资源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鲁科字〔2022〕14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拟于近期启动2024年度山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省国合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建链、强链、补链”需求和国际科技合作重点方向,面向创新型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其他重点地区,依托省内头部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和重点科研平台布局建设一批省国合基地,推动国际联合研发、国际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以高水平开放创新为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领域
2024年度,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先进材料、高端化工、医药、工程机械等领域,面向日韩、英法德、中东欧、前独联体、新加坡等国家和港澳地区进行布局。
计划择优遴选出20家左右予以认定。
三、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为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科技园区、科技服务机构等。各市科技局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审核推荐,各市限项推荐3家左右,各部门(单位)限项推荐2家左右。
四、申报条件
省国合基地分为国际联合实验室、国际创新园、国际示范基地、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等四种类型。
(一)申报国际联合实验室的依托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实验室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在境外设有研究中心等实体研究机构。
符合相关条件的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也可申报国际联合实验室。
(二)申报国际创新园的依托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托单位为科技园区,总面积不小于1000亩或办公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
2.园区内科技型企业不少于10家,其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2家或者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少于5家;
3.园区内外资或合资企业不少于5家;
4.园区内建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不少于2个。
(三)申报国际示范基地的依托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以企业为依托单位的,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重平均在3%以上,其中国际科技合作经费不低于销售收入的1%;
2.以事业单位为依托单位的,依托单位应设有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计划,近2年资助经费总额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四)申报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的依托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近2年跨境转移技术总计3项(含)以上,且成交到账总额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五、工作进度
申报单位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山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系统(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填写《山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书》),于2024年3月20日17时前报送至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山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系统对《申报书》进行严格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于2024年3月28日17时前报送至省科技厅合作处。另外,推荐单位填写《山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2024年4月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与可编辑的电子版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合作处。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应在《申报书》封面、承诺书、依托单位意见、主管部门意见等相应位置签字、盖章,外文资料应附加盖翻译公司公章的中文翻译。申报材料中所涉资金金额均应以人民币计算。评审认定工作结束后,申报单位将《申报书》打印后编定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省科技厅合作处备案。
(二)相关责任。申报单位承诺对《申报书》真实性负责,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因弄虚作假及资格审查不严造成严重问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业务咨询电话:0531-51751558;
科技云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531-51751080;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舜华路607号科技大厦1613室;
邮箱:zhq@shandong.cn。
附件:
1.山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docx
2.山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汇总表.xlsx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