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市属各开发区经发局:
现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八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认真审核,择优推荐。要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工信产〔2023〕273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关于组织开展第八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申报工作按时高质完成。
二、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对辖区内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摸底,因所属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调整的,应及时上报进行更名、并提交名称变更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存在经营异常拟撤销的,一并上报说明。
三、请各县市区于2024年7月10日前,将上报文件及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市工信局科技科。申报材料清单中其他有关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信用中国查询记录首页等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8789742
邮箱:wfsjxwjsjbyzbk@wf.shandong.cn
附件: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第八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zip
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