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实施《山东省生产性服务业百企升级引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不断强化龙头骨干企业引领示范作用,现就开展2024年度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申报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申报范围、申报材料、申报程序等要求,与《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一致。
二、申报材料中的企业年度数据,需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数据,其中附件《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申报汇总表》中涉及的年度数据为2023年度数据。
三、各市要聚焦信息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着力突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中的龙头骨干企业择优推荐,数量不超过5家。2024年8月15日前,将请示文件及有关材料寄至省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处两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光盘)。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发改服务〔2023〕847号).pdf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