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省的总体部署,持续健全完善全省制造业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根据《山东省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实施意见》(鲁工信发〔2021〕5号)和《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产〔2023〕275号),现组织开展第八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和第二批、第五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山东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业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能力的制造业企业。企业未产生损害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失信记录,提供的产品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安全保密)、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税漏税、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2.坚持专业化发展。长期专注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截至2023年底,从事相关领域时间达到5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3年及以上。
3.经济效益好。企业发展稳中向好,近3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4亿元及以上。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近3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2亿元以上的,优先推荐。
4.产品市场竞争力强。申请产品(生产性服务)市场占有率居全国前三且全省第一位。申请产品质量精良,生产技术或制造工艺国内先进,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主导产品能耗达到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体系并取得良好成效。(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界定,生产性服务类别原则上按照《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中“小类”界定,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5.自主创新能力强。重视技术和产品创新,拥有高水平研发机构,研发投入强度达到行业领先水平。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国际、国内专利数量行业领先,积极参与制定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明显,相关知识产权已实际应用并产生经济效益。
6.经营管理体系完善。经营业绩优秀,主营业务收入或利润行业领先。积极开展管理创新,精益化管理水平高。企业文化先进,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彰显,拥有科技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积极参与校企合作人才培育载体建设。
(二)重点产品领域。对符合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遴选重点领域的企业和产品,优先推荐。
二、复核工作
根据我省对单项冠军企业每3年组织一次评估的动态管理要求,对第二批、第五批省单项冠军企业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公布的名单中予以保留,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从名单中撤销。对已获得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复核产品,统一复核企业。
三、有关要求
1.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属地企业的组织推荐、复核工作。要做好对申报材料的初步审查并择优推荐,确保质量。对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予以重点把关。
2.不要求企业提供各类证明材料,企业按要求提供说明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申报和复核统一通过“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系统”(http://zhpt.gxt.shandong.gov.cn,8月12-30日开启)报送,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向符合申报和复核条件的企业发放系统邀请码,指导企业进行网上申报和复核,于8月30日前完成线上初审和推荐文件报送。
联系人:朱 喆 0531-51782599
徐 堃 0531-88825798 18653143707
系统技术服务:刘娜 0531-82600056转8079
附件: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遴选重点领域.docx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