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延期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工通信函〔2025〕58号)要求,经试点单位申报、市级部门核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通信管理局联合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拟认定省千佛山医院“5G+远程诊断体系构建与应用”等6个试点项目通过验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8月27日至9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馈,个人反映请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
电话:0531-51782669、51782671
邮箱:sjxwxxhtj@shandong.cn
附件: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延期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