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实施绿色制造标杆升级行动,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现就我省组织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年度国家层面绿色制造单位包括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单位需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的有关要求,按照自愿的原则,对照新的评价要求(见附件1、2、3)进行自评价。申报企业、园区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如实自主填报申报表完成自评价,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提报的主要数据指标以2024年底的数据为准。管理平台提供申报政策解读和填报说明视频,不再需要提交第三方评价报告。各市推荐申报的企业、园区不限名额,原则上不低于当地现有国家层面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的平均水平。
二、具体要求
(一)绿色工厂
申报企业登录管理平台,政策解读视频里已有绿色工厂评价标准的53个重点行业的企业按照相应要求进行自评价,其他行业的企业按照评价通则进行自评价。申报企业应为省级绿色工厂,涉及重污染天气的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等级应达到生态环境部门评定的A、B级或引领性水平(民生豁免类除外)。
(二)绿色工业园区
申报园区登录管理平台,按照绿色工业园区评价通则要求进行评价,申报园区必须是省级绿色工业园区,各市要组织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制造水平高的园区进行申报,近三年存在中央环保督察问题、省级以上部门部署的园区建设及考核整改任务未按时完成的不予推荐。
(三)动态管理
针对历年来现有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各市组织企业、园区登录管理平台,对照新的评价要求开展自评价对标,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完成动态管理逐级提报工作,拒不填报的单位按照《办法》规定将被移出绿色制造单位名单。工信部对现有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得分连续三年处于后5%的,将从现有名单中移出,实现有进有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业务指导。各级工信部门要组织企业、园区加强新标准新要求的学习培训,指导企业尽早登录管理平台学习政策解读及填报要求,确保每一个申报单位熟悉掌握政策。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加大对申报企业、园区的各项评价指标数据和佐证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先进性的审核力度,市、县工信部门要深入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核实,确保推荐质量,如发现企业、园区存在数据或材料造假,根据《办法》将企业、园区从名单中移出,并禁止三年内再次申报。要充分征求当地发改、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
(三)按时推荐上报。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管理平台及时完成初审,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园区出具开展对标情况和推荐意见,填写“2025年国家层面绿色制造单位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上述材料盖章版以及推荐企业,于2025年11月 3日前在管理平台完成报送工作。省工信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论证,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择优遴选推荐,对符合要求的经研究审议后,在管理平台上提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联系电话:0531-51782679/51782678。
附件:附件1.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附件2.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附件
附件3.重点行业清单
附件4.推荐汇总表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0月13日